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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引导大学生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15-12-08 11:46 作者:LUPA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马富春

  本报讯(记者马富春)日前,甘肃省出台《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人才培养、机制创新、课程建设、评价考核等方面确定了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具体内容。未来5年,甘肃将通过各种措施,为大学生群体创新创业量身打造更加优质、便捷的教育环境和基础条件。

  《方案》明确,甘肃将围绕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与甘肃战略新兴产业相关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紧贴试验区需求培养人才。围绕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培养熟练掌握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语言、熟悉风俗文化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引导大学生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就业创业。

  《方案》对改革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作了说明,并部署了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将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和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与课堂学习学分进行互换。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对有志于创新创业的大学生,将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在校生创业,经与学校协商,学制可在原有基础上延长2~5年。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创新创业方面的优秀学生。

  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甘肃将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为大学生无偿提供创新创业场地、条件保障和服务指导。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新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开放共享。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

  《方案》还明确,到2020年公办本科高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和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他高职院校要有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网络化的“众创空间”等孵化平台,构建面向“互联网 ”时代的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网”,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信息平台;支持有基础和条件的高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鼓励高校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孵化中心和“创客平台”,设立“大学生创业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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