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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时间:2013-03-08 11:19 查看次数:2637
【考点篇】
申请条件

        为保证开源软件开发与应用能力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满足社会对开源软件开发与应用人才的需要,增强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在职人员和求职人员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开源软件开发与应用能力测评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函[2010]69号),具备条件的各类院校及培训机构均可申请成为测评试点机构。

a) 社会培训机构申请条件

Ø 有合法培训资质的、并有效续存的独立法人机构;

Ø 拥有能承担信息技术培训的师资、教学设备和教学环境等条件;

Ø 所从事的教育培训,拥有良好的质量声誉;

Ø 有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Ø 拥有从事市场宣传、招生、技术支持及运营管理的优秀团队;

Ø 拥有至少两名通过LUPA教师认证的教师;

Ø 按规定提交《开源软件开发与应用能力测评试点单位申请表》。

b) 各类院校申请条件

Ø 有合法办法资质的全国各类中职中专、高职高专、及本科院校(含独立院校);

Ø 拥有开展开源技术教学的师资力量;

Ø 拥有可供至少30人以上计算机上机考试专用的考试场地,及完善的机房管理制度;

Ø 拥有至少两名通过LUPA教师认证的教师;

Ø 按规定提交《开源软件开发与应用能力测评试点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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